你不要走。那可愛的孩子說。
我哪裡也不去。我回答。
既然那樣承諾了,為什麼又跑得那麼遠呢?
每個人內心都有一個小孩。差別在於,我親眼看得見,屬於我的那個小孩--
七歲那時我國一,奮力衝向終點時,他在終點處,戴一頂黃色小帽,拿著一支旗子對我揮舞。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羅羅。後來我的家人朋友,發現我對著空氣自言自語,留食物給他們看不見的小孩,他們都以為我瘋了。爸媽帶我去看精神科醫生,外婆抓我去寺廟,直到我絕口不提那個小男孩,他們就不再煩我了。
現在我是二十九歲的上班族,羅羅還是叫我的小名妮妮。妮妮總在打電腦,好像不喜歡玩也不喜歡笑了。我以為只要換一間公司,一切的不愉快就會煙消雲散,卻不是這樣......
羅羅常常問我,甚麼時候才能無憂無慮的玩?像以前那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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