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裡,沒人會叫我「周家的掌上明珠」、「吉米的好朋友」或「牡丹的傑出青年」,當然更沒人知道我小時候的綽號是「狗骨頭」。
在這裡,我笑臉迎人,招呼每一位客人,但看似光鮮亮麗又輕鬆愉快的外表底下,我其實有點受不了櫃姐的工作,特別是那個新來的樓管,他有個很好笑的名字,叫做「新一」──可是我比較喜歡叫他「柯南」。
我沒想過要當偵探的女友,更沒預料到有一天會變成他的「小蘭」,我只是忽然有一天,發現自己真的喜歡上了他,
但誰又知道,命運的安排從不讓誰安生,那個台北的店長職缺,我該去嗎?
沒有要當一個心懷大志的偉人,也不打算變成什麼厲害的商界人士,我是狗骨頭女孩,我其實只想跟喜歡的人在一起,很難嗎?很難嗎?很難嗎?(丟計算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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